第四章 签约(1/4)
两分钟的时间,葛福宏看陈启明要要的部分后,抬起头看向陈启明。
“小陈,这些地方你觉得要怎么!”
一边说着,在不停转动,似乎在索。
陈启明没啰嗦,直按照自的想法说道:
“关于分成,我觉得公司抽成多了,我希望可以修一下。”
听到这个要,葛福宏若有所的点了点头,来的时候听刘慈伟说了。
“你着说!”没有第一时间发表看法,而是让陈启明把其他的问题都说出来。
“还有歌曲版权问题,我希望公司在选歌的时候,能尽量选用我自的歌曲,并,我希望我能拥有一定作品版权。
另外,分成范畴方面,我觉得有些超出了,其他方面我可以,但我觉得如果我自写的歌曲亦或者电剧本这些如果卖给人,我希望公司能不抽成。”陈启明说道。
其实陈启明想把提分成范畴说小一点的,但他道,在分成范畴这一块,福隆经纪公司肯定不会出大的让,因此他只提了自创作的作品入不归入这范畴中。
毕竟,就连郭富城、小虎队等前东亚范围顶级的歌星,他们的经纪人都要从他们的所有业务中抽分成,陈启明一个新人想大,他自都觉得不可能。
所以,陈启明主要争的点还是自以后创作的作品。
听到陈启明这句话,葛福宏眉头皱了起来。
分成范畴方面倒觉得没么,仅缩小了一丁点,对公司没么响。
但作品的版权有,这个事情不大,但也是一個不小的问题。
福隆经纪公司旗下有一个唱片公司。